发布日期: 2021-07-20 字体:【大 中 小】 |
关于电动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活动督查通报 按照全县电动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会议要求,谷城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于2021年6月对部分单位落实电动车非法改装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电动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活动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单位院内及家属院内停放电动车非法改装情况 (一)城关镇 镇政府7台、肖家营社区2台、皮家洼社区4台。 (二)县直单位 县总工会8台、县住建局8台、县发改局5台、县医保局5台、县市场监管局2台、县民政局2台、县商务局1台、县统计局1台、县审计局1台、县教育局1台。 (三)企事业单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台、电信公司10台、县规划设计院3台、县三中14台、谷伯中学25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等违法行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全县电动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会议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引导本单位人员不得骑乘加装雨棚电动车上路行驶。 (二)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电动车非法改装整治活动宣传力度不够,门卫值班人员对骑乘非法改装电动车进出单位人员没有进行阻拦,任由单位院内、家属院院内、“门前三保”责任区范围内停放非法改装电动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我县电动车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仍然十分突出,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反映强烈。4月14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吴传伟同志在全县电动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会议上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襄阳市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作出的整改承诺,确保全县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出行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整改承诺得以兑现。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单位一方面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村(社区)居民、教职员工、企业员工、各市场主体不得骑乘加装雨棚电动车上路行驶。另一方面要督促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等进出单位人员管理,确保单位院内、家属院院内、门前三保责任区范围内没有停放非法改装电动车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 县公安交警、县市场监管、县城管执法和县交通运输部门要组建联合整治专班,对电动车非法加装车篷、车厢、遮阳伞、挡风罩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短期见成效、整治管长远。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检查 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动车非法改装整治情况,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拖沓、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履责等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进行通报。 谷城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