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16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调解中心合力化解一例健康权纠纷案。 石花镇个体工商户冯某(化名),因售卖同产品价格低于对方商户,为此双方发生厮打,冯某受伤住院,双方经县公安局石花派出所调解未果。 临近年底,为帮助伤者尽快维权,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调解中心迅速启动综治 法院(法庭) 司法所联动机制,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全面梳理案情,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与诉求,及时疏导伤者情绪,提高双方契合度,拟定合理方案,经过2小时的调解,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充分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实现矛盾不升级、就地能化解。 通讯员:李娟 来源:谷城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严华萍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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