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4-01 字体:【大 中 小】 |
3月29日,谷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杜海丽、张红敏来到石花夕阳红康养中心,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65岁老人姚某就赡养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给老人送去一份温暖。 姚某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一儿一女均在外地工作,无暇照顾,2020年将其送到石花夕阳红康养中心进行养老康复,期间赡养老人的费用一直按时支付。2021年8月开始,其儿女拒不支付老人的养老费用,至2022年3月姚某欠康养中心费用已达2万余元。为妥善解决老人今后的养老问题,姚某申请法律援助,想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对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在石花夕阳红康养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情况和经济情况,询问老人的真实想法。承办律师也用最通俗的语言给老人分析案情、讲解法律知识点,当场为老人起草民事诉状、办理代理手续。 近年来,谷城县司法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法律服务始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受援人满意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切实搭建起政府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 来源:谷城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严华萍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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